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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批复

时间:1978-08-04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网络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批复



    (1978年8月4日<78>法办研字第17号)

甘肃、黑龙江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:

    你们来文请示的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的问题,经我们研究,并征求了公安部的意见,认为仍可按我院一九五六年六月二日法研字第5674号《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复函》所提意见。

    此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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