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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工资问题的批复

时间:1957-05-16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网络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工资问题的批复



    (1957年5月16日)

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:

    你院4月15日〔57〕高法办字第14号报告收悉。关于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的工资问题,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,即:被判处机关管制的被告,在管制期间,不叙职位,其工资问题,应当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,按其所担负的工作,给以相应的工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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