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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

时间:1955-06-23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网络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



    (1955年6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)

    一、凡关于法律、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,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。

    二、凡关于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、法令的问题,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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